金昌市物价局是监督管理全市价格与收费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简介 领导分工 科室职责 全体职工
金昌市物价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并拟定相应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
    二、负责制定全市价格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和调控措施。
    三、按照国家和省上发布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收费管理目录;负责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监测、预警工作;在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负责向市政府提出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并按授权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依法受理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价格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审理、处罚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依法授权或委托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社会的、舆论的和群众的价格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市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监督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价格工作;衔接毗邻地区之间的价格水平;协调和仲裁价格争议;依法规范行业组织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七、负责对涉及农民、企业负担和其它乱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
    八、负责价格信息、价格研究和物价人员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市的工农业产品和其他产品成本收益的调查、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区成本调查工作。
    十、负责或参与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粮食等政府储备商品和物资的价格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并主持价格和收费决策听证、价格行政处罚听证,负责价格政策的公告。
    十二、负责全市价格评估、认证、鉴定工作;对价格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人员执业资格实施管理;开展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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